(7)应急避难场所
建成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指引和基础性应急救灾物资。
(8)科普宣教
制定培训与宣传教育方案,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兼职工作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信息报告员的培训工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主办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办的培训每年不少于3次。加强应急知识宣教工作,每年举行2次以上宣传咨询活动。每个乡镇(街道)都有应急知识宣传栏。
(9)队伍建设
建成基层应急救援综合性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包括防汛抗旱、危化品应急救援、卫生应急、水上搜救、公用事业保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并通过省级验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得到落实。
(10)应急平台
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基本建成,或者确定了建设方案、建设资金已经到位。
(11)应急处置及舆论引导
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态势,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实施紧急救援;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有效。
(12)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深入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坚决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遏制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突出治理重大隐患,整改率达98%,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
二、应急管理工作示范乡镇(街道)标准(参考)
(1)组织机构
有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2)应急预案
按照省、市、县要求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10个以上专项应急预案;每年举行不少于3次的应急演练,完备演练方案和影视资料。
(3)制度建设
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值守应急、信息报送、应急防范、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科普宣教等制度健全。
(4)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
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有总值班室和视频监控室,配备相应的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有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不得有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