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原则。重点支持科技成长型、协作配套型、资源深加工型(农业产业化)、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型、“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的优质型等六类中小民营企业。
(四)市县联动原则。对纳入“333计划”的企业,明确属地培育责任,分层联动推进。县级政府部门、商业银行要按计划重点做好当地企业的培育政策协调和培育措施落实工作。
三、企业遴选
(一)遴选办法
1.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通过南通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辅助管理系统,面向全市民营中小企业,按照培育企业的入围标准和评分级别,由高到低,进行初步筛选,按1:1.1比例形成培育企业的候选名单。
2.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牵头市相关部门,根据产业政策、行业状况、企业情况等因素,对候选企业进行综合筛选,确定全市3000家左右(其中市区1500家)成长型中小民营企业培育名单,并分解落实给各金融机构,明确培育企业成长的主办银行。
(二)入围条件
1.符合国家关于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2.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下;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符合绿色信贷要求的节能、环保评级;
5.尚未有贷款或贷款余额小于2000万元;
6.企业正常缴纳税费、水费、电费1年以上。
四、培育措施
(一)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对于纳入“333计划”的企业,优先推荐参加金融超市,优先安排银企对接,优先培育上市、股权融资、创业投资和集合发债。金融机构在贷款门槛、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担保抵押方式创新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纳入“333计划”企业的贷款增幅高于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增幅,且力争三年间贷款余额逐年增长30%以上。同时,做好上级部门金融试点创新与“333计划”的衔接。
(二)单列贷款增长风险补偿奖励
灵活执行《江苏省银行贷款增长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外金〔2009〕7号),将纳入“333计划”的企业贷款享受到的贷款增长风险补偿奖励资金单列考核,集中管理,集中奖励,集中代偿。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积极发挥财政杠杆对贷款投放的撬动作用。
(三)继续完善财政支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