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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南通市星级招商人员的通知

  (三)跟踪管理。市招商引资推进办公室对星级招商人员进行跟踪联系,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星级招商人员的日常管理。对弄虚作假的取得荣誉的,一经查实,取消星级荣誉,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南通市星级招商人员推荐表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南通市星级招商人员推荐表

  2010年 月  日

被推荐

人情况

姓 名

年龄

学历

所在单位

职务

引进项

目概况

引荐项目及到帐明细:

累计到帐:  万美元

所在单位确认意见

县(市)区政府

意 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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