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南通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9号)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委〔2010〕19号),设立市信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驻京、驻宁日常信访保障工作。
(二)加强信访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及信件受理工作。
(三)加强中央信访联席办、省信访联席办和市信访联席会议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协调会办工作。
(四)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及三级终结认定工作。
(五)负责全国、省人大转交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对无理信访事项进行认定以及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信访听证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为来信、来访、来电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二)承办上级机关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根据市领导意见,向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三)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与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办法。
(四)市驻京、驻宁日常信访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驻京、驻宁信访工作组及时劝返本地越级上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