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市职称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定工作;指导全市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二)市外国专家局(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承担全市优秀外国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表彰奖励工作;拟订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负责指导全市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本市派驻国际组织职员的推荐、选拔工作;承担全市出国(境)培训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专家证的办理,本市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事项;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和留学人员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和资助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承办本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农民工工作处
负责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参与全市流动人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市区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工作;做好市区优秀农民工和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较长的外来农民工申办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核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四)劳动关系处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以及集体协商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特殊工时制以及企业经济性裁员管理、劳务派遣管理、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则,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负责全市劳动标准工作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管理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拟订企业艰苦岗位津贴制度和标准;拟订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牵头拟订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政策。
(十五)工资福利处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福利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办市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部省驻通单位(受委托)的工资、津贴、福利和有关奖金待遇的核准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及驻通部省属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贯彻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的有关规定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具体办理市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核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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