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扎实开展环境执法专项检查,有力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1.开展辖区重点流域干支流沿岸企业违法排污专项执法检查。以重点流域干支流沿岸化工、造纸、印染等重污染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采选矿场和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等排污单位为对象,对各类排污企业偷排、漏排污染物以及超标、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同时,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牵头落实,务必按期完成重点流域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的取缔、禁养区外规模化养殖场的治理、生猪散养户聚集区域污染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以及各重点流域干流上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的取缔工作,促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
2.开展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黑烟污染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各地要对辖区内交通干道沿途两侧燃煤锅炉及利用木材、工业废弃物边角料作为燃料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相关情况。对未经环评审批的违法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对未经环保验收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限期验收;对偷排黑烟、超标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依法立案从严查处。
3.开展工业园区整治和造纸、制药企业深度治理。工业园区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越权审批环评文件和验收环保工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和区内企业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造纸、制药企业专项检查要根据国家新修订的排放标准要求,督促企业落实深度治理,严厉查处利用暗管、雨水沟排污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2010年三明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朱昌贤(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冯明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观宝(市监察局局长)
吴成球(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王昌发(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擢祥(市经贸委副主任)
黄迅速(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爱香(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基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镇土 (市建设局副局长)
曾荣儿(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
曾光荣(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杨建利(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海涛 (三明电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