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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三明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先进群体的决定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三明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先进群体的决定
(明政文〔2010〕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自三明市第十六次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召开以来,全市又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他们不畏强暴,一身正气,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危急关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或灾害事故进行英勇斗争,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用鲜血和生命谱写出一曲曲新时代的正气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三明”建设,市政府决定:

  一、追授戴胜龙等3人“三明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一)戴胜龙  泰宁县新桥乡大源村村主任

  (颁发奖励金叁万元,抚恤金贰万元)

  (二)蔡光忠  尤溪县联合乡联南村村民

  (颁发奖励金贰万元,抚恤金壹万元)

  (三)吴金良  梅列区鑫顺茶庄店主

  (颁发奖励金贰万元,抚恤金壹万元)

  二、授予曾垂育等6人“三明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一)曾垂育  大田县桃源广播电视站站长

  (颁发奖励金伍仟元)

  (二)郑仁正  莆田市南日镇73305部队53分队战士

  (颁发奖励金伍仟元)

  (三)黄长福  中国农业银行大田县支行干部

  (颁发奖励金伍仟元)

  (四)李贵海  三元区城东乡下洋综合市场保安

  (颁发奖励金伍仟元)

  (五)吴兆金  永安市小陶镇吉口砂场工人

  (颁发奖励金伍仟元)

  (六)许永闽  三明日升贸易有限公司货车司机

  (颁发奖励金叁仟元)

  三、授予下列6个群体16人“三明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一)陈善忠  泰宁县泰宁大饭店厨师

  连江福  泰宁县泰宁大饭店厨师

  李金泉  泰宁县泰宁大饭店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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