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0年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民函〔2010〕315号)
各区民政(社会事业、社会发展)局、市救助管理站:
为做好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为亚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我局制定的《珠海市2010年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珠海市2010年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方案
第16届亚运会将于2010年11月12日至12月20日在广州等城市举办,为保证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亚运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做好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注重民生,构建和谐,按照亚运环境治理和安保工作要求,以维护城市管理和社会秩序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密切配合的救助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为亚运会成功举办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亚运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的开展,确保市区车站、码头、口岸、广场、红绿灯交通路口、旅游景点以及桥梁涵洞等区域无明显流浪、乞讨、露宿街头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市、区救助站要加大街头巡查、救助、劝返力度,提高街头救助的主动性,实现街头救助经常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社会动员和街头劝导等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区救助站要制定亚运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各类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重大疫情、受助人员精神病发作、突发治安、刑事案件以及求助人员剧增等工作预案,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救助场所正常、安全运转。
(三)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根据市政府治理城市乞讨问题协调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87号)精神,提请市综治办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城市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救助管理站等部门在亚运会期间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使公共场所流浪乞讨现象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