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10〕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和省政府“责任落实年”的工作部署,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闽政办〔2010〕69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漳州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措施,实现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和相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政府及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1、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参照新修订的《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修定本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分解“一岗双责”规定,在各项工作推进中贯彻“一岗双责”规定,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体现“一岗双责”规定,以推进“全人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借助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规定。
2、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认真做好目标责任的分解,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到各个行业、各个部门,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分解落到实处;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行政首长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和点评制度,坚持市每季、县每月、乡镇每周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通报制度,坚持每月向县区主要领导通报;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工作约谈、预警通报、黄牌警告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坚持半年、全年考核,兑现奖惩,赏罚严明,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优评先、奖惩等挂钩,推动履职到位。
3、严肃查处事故和追究责任。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追究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责任。对严重超过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的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或迟迟不整改的单位对其相关领导开展约谈,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用严厉的问责推动各级各类人员落实责任,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