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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强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采取企业自查、部门专业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全面加强危化企业、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信息员队伍,拓宽发现安全隐患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各级安办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平台,便于社会监督举报,真正通过举报发现和治理一批安全隐患。
  2、狠抓安全隐患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逐一登记,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数据库,实时进行跟踪督办,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现场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做到领导、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六落实”。对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的重大安生生产隐患,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列入政府挂牌督办项目。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五个一”工作制度,做到一个重大隐患,一个责任单位,一名责任领导,一套整改方案,一个整改期限。并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示,责令相关单位成立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定期报告整改进度,及时反馈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监控措施。
  (六)强化安全生产宣教行动
  1、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争取成立市、县宣传教育中心,并建立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大力宣传以《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充分利用第9个“安全生产月”和“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等时机,调动各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评比表彰、培育示范,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增强全民安全素质。特别要以大力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为主线,把宣传教育的落脚点放在基层、放在生产经营单位、放在广大群众当中,采取巡回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事迹报告等方式,开展“安全伴我行”、“小手拉大手”、“安全大家谈”等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活动;创新活动载体,成立各级宣传教育中心,建立和培育本地宣传教育基地,推进各级政府开辟电视宣传专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整合优化培训资源。通过中介培训机构资质年审、检查和业绩考核等形式,实施规范化管理;加大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安监干部和县区、乡镇领导干部的安全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规范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扩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面,增强企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控事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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