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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银监会漳州监管分局关于金融支持漳州跨越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丰富金融产品创新品种,推进对外贸易发展
  (一)有序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建立有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试点推动等工作。研究确定出口货物贸易试点企业的推荐标准。切实为试点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结算服务,鼓励企业在跨境贸易中以人民币计价结算,降低汇兑成本和汇率风险。配置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数据核查机制,确保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质量。
  (二)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加大对出口企业、重点出口基地的扶持力度,增强出口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资信调查、风险保障、商账追收、融资便利功能,解决企业“有单不敢接、有单无力接”的问题。用好用足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广“漳浦”经验,搭建政策优惠的投保平台,鼓励信保公司与各县(市、区)联合出台针对性政策,扩大区域统保试点,提升出口信用保险参保率。
  (三)拓宽涉汇主体融资渠道,提高外汇服务水平。加大对进出口企业贸易信贷支持力度,在有效控制内债转外债风险的前提下,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境外银行提供的担保,拓展“外保内贷”业务,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融资。积极向上争取中资企业短期外债指标,拓宽中资企业融资渠道,扩大对外贸易业务。
  五、加强漳台金融合作问题研究,增强推动漳台金融合作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一)深入研究两岸金融合作有关政策规定,把握两岸金融合作机遇。当前,要主动深入研究《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了解两岸金融服务业的开放承诺条款,把握两岸金融合作机遇,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进漳台金融合作交流。
  (二)创新台湾农民创业园融资服务,提升台商金融服务水平。开发推广台商在台资产“异地抵押”贷款业务,支持台企融资。利用台湾银行开具的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拓展“外保内贷”业务。积极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类产权交易和流转市场,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创新提供条件,尝试在漳浦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内推动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和海域使用权流转市场,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扩大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同上级行的沟通,降低与行业担保机构合作的准入标准,创新贷款保证方式。开发推广适合于农业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品种,如:农业银行的“惠农卡”业务,农村信用社的“万通宝”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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