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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配合部门:市民政局

  (七)突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33.全力推进生态市建设。全市达到国家生态市创建标准,句容、丹徒、丹阳和扬中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全市80%以上的乡镇达到环境优美乡镇标准。

  分管领导:陈照煌

  责任部门:市生态办、各辖市区

  34.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34座污水处理厂形成减排能力,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以上,47个村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建设。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环境整治。

  分管领导:陈照煌、陈杰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2)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分管领导:陈照煌、陈杰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35.全面完成“青山绿水”工程。全部拆除主城区山体周边和河道两侧的违法建设和不符合规划的破旧建筑,完成11座山体和古运河中段等3条通江河道整治,新增12个开放式公园。

  分管领导:陈杰、曹当凌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

  36.全民行动美化家园。

  (1)大力建设城区小游园,新增绿地150公顷、公共绿地70公顷。

  分管领导:陈杰

  责任部门:市园林局

  (2)在辖市大力推进村庄以及沿铁路、公路和河道的绿化,确保全年植树造林10万亩。

  分管领导:曹当凌

  责任部门:市农委、各辖市区

  (3)完成沪宁城际铁路和既有沪宁铁路两侧绿化和环境整治工作。

  分管领导:陈建设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城管局、南山管委会、丹阳市、句容市、丹徒区、润州区、镇江新区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7.大力促进就业创业。每个辖市建设1个高标准综合性创业孵化基地。建成苏南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四级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全年成功扶持创业6500人,带动就业3.5万人,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完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长效机制,率先建成“充分就业市”。

  分管领导:陈照煌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各辖市区

  38.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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