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镇政办发〔2010〕7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和市人大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现就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0年,民营经济招商引资工作以“推进跨越发展,实现后发先至”为目标,紧密结合创业型城市建设,紧密结合产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紧密结合新市镇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力争思路出新、举措创新、目标刷新,促进新兴产业加速壮大、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二、工作目标
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引进内资项目100个以上;
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协议引进内资200亿元以上;
引进市外内资注册资本50亿元以上;
吸纳内资到位230亿元以上。
其中:新兴产业招商目标占总目标30%以上。
三、主要招商方向
坚持规划招商、产业招商、精准化招商,落实结构调整要求,突出新兴产业重点,以新兴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主导和特色产业的高端化发展,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转型,重点把握新、大、优、高、轻五个标准。
1.“新”。按照“实现新兴产业爆发式增长”的工作要求,抢抓新一轮技术突破与产业更替的机遇,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新兴产业的领军型人才和龙头型项目,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航空制造、海洋工程等新兴战略性产业。
2.“大”。全力推进“千百亿工程”,主攻大项目,发展大企业,培植大产业,争取更多的500强企业落户我市。
3.“优”。围绕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二重、恒神等重点龙头企业,加强产业配套招商,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向中高端拓展价值链,向产学研培育创新链。围绕提升传统产业,引进嫁接改造项目,促进现有产业结构调整。
4.“高”。主动对接高端科技、高端产业,密切关注工业设计与工艺设计、工业机器人、纳米科技、生物与医药、新型显示器、服务外包、海洋产业、低碳环保产业发展趋势和动向,积极引进研发中心和总部经济,加快工业、服务业、农业信息化建设,加快传统产业提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