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一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不落实。一些用人单位没有真正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不足,对劳动者健康重视不够,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采取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严重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政府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地区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关系,职业病防治未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费不足,监管机构不健全,基层监管力量缺失,有的甚至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难以正常、有效开展。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够,没有形成合力。部分地方和部门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不够严格,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三是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缺乏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能力不足,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不能适应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四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比较薄弱。许多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低,投入不足。全市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不清楚,信息网络不健全,职业病预防、控制技术急需提高,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应急救援能力有待加强。
我市部分中小企业装备水平不高和工艺技术相对落后的状况将长期存在,特别在矿山、建材、电力、化工、制鞋等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行业,改善工作环境需要一个过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危害风险增高。大量农民进城就业,他们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大,健康保护意识不强,职业病防护技能缺乏,加大了职业病防治监管的难度。这些因素势必导致接触人口日益增多,隐患危害也将会日渐显现突出,职业病防治的环境条件日益复杂,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落实用人单位责任,加强政府领导,强化行政监管,依靠科技进步,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根本,要始终把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职业病防治工作,努力使每一个劳动者能都获得基本的职业病防治服务。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