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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分解意见的通知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分解意见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0〕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分解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
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分解意见

  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31万人。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保问题,全面解决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责任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扩大到100%的统筹地区,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完善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医院。(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3.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确保所有统筹地区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4.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与城乡医保相衔接的同步即时结算机制。对低保对象、五保户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逐步开展门诊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责任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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