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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分解意见的通知


  12.鼓励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市卫生局)

  13.切实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密切跟踪监测基本药物市场价格和供应变化,以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药品流通行业的影响,积极研究解决办法。(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商务局)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5.落实国家支持项目,建设5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国家投入390万元,市、相关区投入567万元。以上项目要确保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时竣工投入使用。实现以街道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其中75%达到省定建设标准。(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16.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安排9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巩固和完善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安排40-5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责任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7.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继续实施公开招录医学专业人员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在岗培训工作。(责任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8.重点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村医技术支持,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确保不低于3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用于乡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劳务)补助。对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给予合理补助,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行。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9.探索开展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将不低于70%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责任部门:市卫生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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