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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2010年版)》的通知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如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SARS病毒、汉坦病毒、艾滋病毒(I型和II型)、乙型脑炎病毒、炭疽芽孢杆菌、结核分枝杆菌、鼠疫耶尔森菌、利什曼原虫、锥虫、弓形虫等(详见《名录》)。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且已可有效治疗和预防的微生物,如流行性感冒病毒、麻疹病毒、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毒、甲型肝炎病毒、乙型肝炎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伤寒沙门菌、隐胞子虫、阿米巴原虫等(详见《名录》)。
  生物恐怖事件:本预案中生物恐怖事件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施或菌(毒)种库(或保藏设备)被蓄意破坏;高致病性菌(毒)种或样本及其他感染性材料被盗、被抢;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内故意播散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出现不明原因或人为造成的火灾、断电、爆炸事故;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敏感人群中发生的蓄意投放病原微生物事件及其它可能涉及生物恐怖的事件。
  八、附件
  1、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专家小组组成
  2、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技术要求

  附1
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专家小组组成名单

  一、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江捍平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 张 丹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许四虎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罗乐宣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谢若斯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副巡视员
  成 员:
  廖庆伟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处处长
  陈广钦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规财处处长
  罗晓琼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秘书处处长
  林汉城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疾控处处长
  刘冬云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应急办主任
  李 林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处副处长
  朱裕华  福田区卫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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