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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润家园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润家园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肃荣茂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收取华润家园物业管理费的申请》(甘荣物发〔2010〕1号)收悉。按照《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甘价服务〔2006〕38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公司所服务的华润家园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物业管理服务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收取,基准价核定为1.30元,可在15%幅度内上下浮动。

  二、二次供水设施运行费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费收费按实际用水量在现行政府制定的居民用水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收0.10元。

  三、二次供电管理费

  二次供电管理费按实际用电量在现行政府制定的居民用电价格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收0.05元。

  四、物业小区停车费

  (一)汽车在住宅区内露天固定停车场停放,小型汽车停放每辆每次2元, 过夜(超过24点,下同)每辆每次3元,全月停放每辆每月80元;两吨以上货运汽车停放每辆每次3元,过夜5元,全月停放120元。汽车在住宅区室内停车场停放,小型汽车停放每辆每次3元, 过夜每辆每次6元,全月停放每辆每月150元;两吨以上货运汽车每辆每次4元,过夜7元,全月停放180元。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小区内住户在共有停车场停放按月缴费的70%收取,业主在自备车库停放车辆不收取停车费。

  (二)室内停放自行车每辆每次0.20元,过夜每辆每次0.30元,全月停放每辆每月5.00元。

  (三)室内停放机动自行车每辆每次0.40元,过夜每辆0.60元,全月停放每辆每月15.00元。

  (四)室内停放摩托车每辆每次0.60元,过夜每辆1.00元,全月停放每辆每月25.00元。

  五、实施上述收费,应按规定到我委办理《甘肃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收费时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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