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此次评选申报工作10月底结束。各级爱卫办组织要在对所属单位的内部卫生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评选出2010年度申报的“市级卫生红旗单位”和“市级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并逐个进行检查验收,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单位,按照名额分配指标,逐个上报。申报“市级卫生红旗单位”的,应是2008年度“市级卫生红旗单位”或“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如在卫生管理工作中确实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也可破格直接申报“市级卫生红旗单位”。为了确保全市评选工作质量,市爱卫办将对申报的“市级卫生红旗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申报的“市级卫生先进单位”进行抽查。
(四)、经逐级评选和检查验收后,由市爱卫会命名2010年度“市级卫生红旗单位”和“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有效期为下次评选之前。
四、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把搞好单位内部卫生工作作为改善工作、生活和就医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列入议事日程,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各级爱卫组织要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责任,认真抓实、抓好这项工作。通过这一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干部职工的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全社会卫生意识。同时,要为企业、为基层单位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强化标准,综合治理。在这次评选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各基层单位爱卫组织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天津市单位卫生标准》,在完成奋战300天市容环境整治任务的同时,大力清整单位内部卫生,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要在重大节日期间,对区域内中小餐馆和所属的企业闲置厂房或空地以及坐落在居民区内的所有单位进行彻底清理,清除不卫生死角,促进单位内部卫生全面上水平。同时,要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卫生工作档案和资料,使单位内部卫生管理达到规范化、经常化。
(三)严格检查,确保质量。各级爱为组织要对所属单位的内部卫生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在评选活动中,要严格把关,加大对申报“市级卫生红旗单位”和“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的检查指导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与《天津市单位卫生标准》要求差距较大,或不能保持其荣誉称号的单位,要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取消荣誉称号的处理,确保2010年度“市级卫生红旗单位”和“市级卫生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