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知识产权创造工程,为自主创新高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7.深入开展企业专利创造试点示范。按照三层三类企业专利试点工作总体思路,深化创造类专利试点工作。制定《天津市企业专利示范工作实施办法》、《天津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实施办法》,培育30家企业进入示范行列、2-3家企业进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行列;推动一批市级试点单位进入国家级试点。全力推进市区两级专利试点工作,2010年新增市级试点企业150家,重点培育重大项目企业进入专利试点示范行列。全市累计有专利申请的企业达到6000家。
8.积极支持高校和院所提高专利数量和质量。制定更加完善的激励政策,努力提高专利数量和质量。提高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化意识,及时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权化、产权产品化、产品产业化, 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加大高校和院所发明专利的申请力度,带动全市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
9.不断提升区县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指导区县按照专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区级专利试点工作,发掘一批知识产权潜力企业进入区级专利试点。区级试点企业专利申请量达到3000件,专利授权量达到400件。继续奖励新增专利申请企业,使更多企业实现了专利“零突破”。加强区县特色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其成为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10.大力推动全社会的自主创新活动。与市经信委、河北区政府合作,举办第二届工业品外观创意设计活动和设计大赛,提高我市自主品牌产品的外观竞争力,加速创意设计与工业品外观的有机融合,带动创意产业的发展。与市教委、市科委合作,继续开展青少年小发明创造活动,培养一批小发明家。鼓励自然人的发明创造,宣传发明典型,充分调动民间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三)实施知识产权运用工程,为高端产业高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11.深化重大发明专利实施转化试点。继续与市科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合作,扩大和深化企业专利运用试点工作,在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筛选出20项左右重大发明专利项目,通过一定的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配套服务,构筑有效专利群,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逐步形成专利密集型企业和产业。
12.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工作。继续推动专利权质押,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开拓企业融资渠道,组织企业与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对接服务活动。推动专利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鼓励专利权人在企业注册、增资过程中,以专利等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全年专利质押权和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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