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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领取《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证书》的通知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关于领取《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证书》的通知
广州市各有关单位:
请派人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到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发展部领取《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证书》。
特此通知。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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