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动态管理的通知

  1.省内中标项目中在省质监站组织的全省高速公路大检查中评价期间内均排名后两名施工、监理标段的从业单位;

  2.因质量事故、进度滞后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引起群体性事件受到省交通运输厅、地级市交通运输局(委)通报批评的;

  3.因质量、安全、廉政等原因被举报,经查情况属实,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三、信用等级动态调整的认定程序

  (一)信用等级的升级

  1.企业申请。从业单位认为符合信用等级升级的条件,填写《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升级申请表》(附件1),报送项目业主单位。

  2.项目业主单位复核。对申请信用等级升级的从业单位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如项目业主单位有多个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信用评价管理程序设定的管理权责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

  3、省质量监督站审核。省质量监督站接到材料后,核对项目标段从业行为表现及项目业主评价意见是否属实。

  4.省交通运输厅审查。省交通运输厅收到申请后,综合考虑该企业在本省的从业表现,审定意见。

  5.结果公示。对同意进行升级的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二)信用等级的降级

  1.项目业主单位提出申请。项目业主对在本项目从业中存在信用等级降级条件的标段从业单位(中标人)提出信用等级降级申请。填写信用等级申请降级情况意见表,格式见附件2。报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厅。

  2.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省质量监督站接到材料后,核对项目标段从业行为表现及项目业主评价意见是否属实。

  3.省交通运输厅审查。省交通运输厅收到项目业主单位申请后,结合从业企业在本省其他项目的从业情况,综合审查后决定是否予以降级。

  4.结果公示。对决定进行降级的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四、适用时限要求。

  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年度信用评级半年后才对结果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信用评价结果在下一评价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之前即作为该企业当前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1.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升级申请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