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导资金储备集聚区申请报告(须盖章);
集聚区申请报告应包括“集聚区情况”、“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情况或公共配套设施工程建设情况”。由申报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发展改革委。
1.集聚区情况
集聚区情况应包括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及内容、集聚区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建设条件及实施进度、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集聚区建设背景与概况,集聚区的总体情况介绍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集聚区建设必要性和市场分析,有关部门关于设立园区的批准文件。
(3)管理机构情况,包括机构性质及编制、负责人、经费来源、主要职能等。
(4)集聚区发展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地点、总投资规模及其构成、投资使用方案、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主要功能、重点产业、已有品牌和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配套建设情况;入驻企业和核心企业(提供企业目录)、年营业收入、就业人数、区内管理服务情况等。
2.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或公共配套设施情况
(1)区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对入驻企业的支撑服务功能,对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突破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项目的总投资、资金构成(含建设投资估算表、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以及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建设工期,实施进度,及建设期管理目标;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和风险分析。
(2)申请补助的理由和政策依据,以及补助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和安排计划。
(3)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与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
(4)材料的真实性申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二、项目主管部门的申报材料
各区(县级市)项目主管部门初审汇总上报储备集聚区申请时应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文件):
(一)引导资金储备集聚区申请报告,包括申报情况、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总表(样表见附件4);
(二)项目主管部门或区(县级市)财政部门提供的配套资金承诺意见;
(三)各集聚区建设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含电子文件);
附件3
2011年度广州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储备项目(集聚区)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资金单位:万元
一、项目(集聚区)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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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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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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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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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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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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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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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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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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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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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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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其它
|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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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集聚区)建设单位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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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缴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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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集聚区)建设单位上年度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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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 资产总额
| | 负债总额
| | 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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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集聚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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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集聚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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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聚区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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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集聚区)核准、备案或审批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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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性质
| 1.新建□ 2.续建□ 3.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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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或公共配套设施)总投资
| | 申请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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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引导资金计划投向
| (指出具体用于该项目的哪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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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服务业领域
| □现代商贸□现代物流□商务会展□创意产业□信息服务□新兴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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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区类型
| □商务服务集聚区□创意产业园□软件与服务外包基地□科技创业园□现代物流园□大型专业市场□综合性生产服务业集聚区
□文化休闲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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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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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安排及当前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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