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广120万只(台)节能产品。实施绿色照明工程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力争全年推广120万只(台)以上的高效照明节能产品。
三、开展百家商贸流通企业节能行动
(一)启动百家商贸企业节能行动,选择一批大型百货公司、超市以及大型餐饮企业,制定合理的节能降耗指标。
(二)鼓励企业对空调、电梯、冷柜等耗能大的设施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三)在大型商场推广使用节能灯具,以节能灯、LED灯取代普通灯泡。
(四)指导各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重视节能降耗管理工作,特别是水电的节约使用,加强对餐厅、商场等公共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的监督检查。
四、夯实节能基础
(一)完善节能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百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数据库,加强对百家企业用能情况分析,及时掌握百家企业能耗变化趋势;建立健全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数据库,及时滚动更新,对在建或拟建的重大节能项目实施动态监控。
(二)加强节能能力建设。筹建全市节能监察机构,推进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节能监察能力建设。
(三)建立健全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公布一批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壮大节能技术服务队伍力量,加强节能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支持节能技术服务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运行等服务。
(四)强化节能宣传与培训。举办节能培训班,对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知识及节能技改项目申报知识等进行培训。举办节能宣传周与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政府机构带头节能,建设节能与资源节约的机关新作风,为社会树立良好的节能宣传典范。
五、加强节能统筹协调
(一)完善全市节能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协调推进交通节能、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领域节能工程,政府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市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对各区、县级市节能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各区、县级市落实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及时通报各区、县级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强化对各区、县级市节能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定期召开节能形势分析与节能工作部署会议,将好的经验在全市推广。
(三)按全省节能工作部署,协调推进淘汰置换高耗能、高排放落后产能工作;开展落后产品设备专项监察,加快落后产品、设备的淘汰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