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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东丽区金钟街第三批挂钩试点还迁区工程排水管道穿越新开河堤防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东丽区金钟街第三批挂钩试点还迁区工程排水管道穿越新开河堤防的批复
(2010年9月30日)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东丽区金钟街第三批挂钩试点还迁区工程穿堤涵闸工程的请示》(津丽城投〔2010〕40号)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东丽区金钟街第三批挂钩试点还迁区工程的雨水排放需要,同意你公司新建的北环铁路雨水合建泵站和景观湖雨水泵站排水管道穿越新开河堤防,雨水排入新开河。
  二、工程建设不得损害附近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你公司在工程建设前应做好协调工作。
  三、施工中堤防开挖要按规范开蹬放坡,对穿堤涵洞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堤防按规范回填夯实。要求在非汛期施工。
  四、施工中泥浆不得排入河道内,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时留下的废弃渣料,不得遗留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成后须有河道管理部门参加工程验收。你公司要采取措施确保收水区雨污分流和达标排放,使用过程中接受市防办的防汛调度。
  五、要求在施工中接受永定河管理处的监督管理,确保河道功能正常发挥。遇有管理或产权移交等事宜,请及时与永定河管理处联系,并报市水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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