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潮白新河宝坻城区段防洪治理工程(12+000~14+000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2010年9月29日)
宝坻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呈报〈潮白新河宝坻城区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宝水报〔2010〕59号)收悉。根据你局拟对潮白新河桩号12+000~14+000段2公里河道先期治理的计划,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潮白新河宝坻城区段防洪治理工程(12+000~14+000段)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初设报告进行了修改。经研究,基本同意修改后的初设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