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机局(中心)要在9月份,特别是“三秋”农忙季节集中结合我市长年开展的对无牌无证农机的专项治理活动开展集中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务必要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场院,要加大宣教和处罚力度,蓟县、宝坻、宁河、静海等县区还要重点加强对县城周边及进入县城的农业机械的专项行动。
(三)督促检查阶段(10月)
市农机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县局(中心)开展的本次行动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导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情况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行动重点
此次查纠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三)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四)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五)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六)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的行为。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以及擅自拼装或改装超长、超宽拖车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开展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作为“农机安全生产年”的重点工作来抓,要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结合起来,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要争取乡镇政府的广泛参与,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县农机局(中心)要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采取发放明白纸、印制宣传手册、开展宣教和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注重发挥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经营组织的作用,使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进入乡村、农户,真正把农村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一是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严格查处各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二是要突出农机合作社及其他农机合作组织的农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三是要加强对违规异地发牌发证行为整治、伪造变造牌证及标志行为治理。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