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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水灾统计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水灾统计工作的通知
(琼教发〔2010〕47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局社会管理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近一周来,我省遭遇强降雨袭击,引发汛情、洪涝、山体滑坡等严重自然灾害,并对学校安全和师生生命造成严重威胁。根据教育部和省领导指示,我厅要求各有关单位(学校)要以人为本,千方百计做好本单位(学校)的防灾和救灾工作,同时对本单位(学校)的受灾情况进行统计,以方便我厅全面掌握受灾地区(学校)损失情况。
  各单位(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门负责,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教育系统洪涝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表》进行统计,并于2010年10月9日前,将本单位的受灾情况上报我厅发展规划处。10月9日后的受灾情况于10月11日下午5:00前再报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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