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组: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军港同志带队,组员有公管处领导1 人、干部1人,监狱局干部1 人,检查清远市司法局、清远监狱、英德监狱。
第六组: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日华同志带队,组员有社区矫正处领导1 人、干部1人,监狱局干部1 人,检查深圳市司法局、东莞市司法局、东莞监狱。
第七组: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庆雄同志带队,组员有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导1 人、干部1人,监狱局干部1 人,检查肇庆市司法局、云浮市司法局、怀集监狱、四会监狱。
第八组: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芳同志带队,组员有办公室领导1 人、干部1人,监狱局干部1 人,检查湛江市司法局、茂名市司法局、阳江市司法局、阳江监狱、阳春监狱。
第九组: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同志带队,组员有基层处领导1 人、干部1人,监狱局干部1 人,检查河源市司法局、惠州市司法局、惠州监狱、连平监狱。
第十组:由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饶伟平同志带队,组员有组教处领导1 人、干部1人,监狱局干部1 人,检查梅州市司法局、揭阳市司法局、梅州监狱、揭阳监狱。
第十一组:由厅党委委员、厅纪委书记雷丽同志带队,组员有监察审计室领导1 人、干部1人,监狱局干部1 人,检查省未管所、女子监狱、广东司法警察医院。
第十二组:由副巡视员李新建同志带队,组员有律管处领导1 人、干部1人,检查汕头市司法局、汕尾市司法局、潮州市司法局。
第十三组:由副巡视员蒲皆祜同志带队,组员有法援局领导1 人、干部1人,劳教局干部1 人,检查增城劳教所、省戒毒劳教所、省未教所。
第十四组:由副巡视员彭宝龙同志带队,组员有人事处领导1 人、干部1人,劳教局干部1 人,检查省第二戒毒劳教所、省南丰劳教所、省女子劳教所、三水劳教所、三水戒毒康复管理所。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方法
检查验收参照《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明确的项目和标准实施,采取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进行。
检查验收要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