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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南昌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南昌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防范事故发生,按照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赣建安[2010]3号)和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洪安字[2010]8号)的要求,结合“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我委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继续推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强化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为上海世博会成功举行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重点

  1、贯彻落实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及省、市有关部署精神,安排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情况;检查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企业和人员处罚的工作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二)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部检查重点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实体防护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安拆单位资质、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4、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漏电保护器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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