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各实验区工作总结和2011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国家级、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根据《
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实验区应于每年一月底以前将上一年度实验区工作情况书面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办公室和省主管部门,同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具体计划的要求,请各实验区结合自己的特色,做好2010年度的工作总结,谋划好2011年的工作,并将2010年度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安排以书面(含电子文档)材料形式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办公室和省科技厅社发处。
同时请各国家级实验区将2010年与科技部对接的项目情况报省科技厅社发处(表式附后)。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11年2月28日
电子邮箱:meil@hbstd.gov.cn
联系人:梅莉
二○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湖北省各国家级实验区承担项目登记表
实验区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 课题名称 | 课题简介 | 承担单位(含实验区) | 对口单位(大学) | 拟拨经费(实验区) | 实验区匹配经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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