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洪人口办字【2010】23号)
各县区人口计生委,各开发区、新区人口计生办: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我市和谐平安南昌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市综治委部署,决定3月份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平安南昌建设”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治宣传工作重点
(一)宣传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
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精神。
(二)宣传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委关于加强和谐平安南昌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部署。
(三)宣传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大力开展平安建设,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全面提升基层安全创建水平所取得的成效。
(四)宣传政法机关、综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南昌崛起的新跨越的成效。
(五)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人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典型。
(六)宣传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打击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成效;开展禁毒、禁赌专项斗争和治安整治的成效。
(七)宣传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色情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成效。从取缔的黑网吧和违规上岗经营场所中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八)宣传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