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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春季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苏粮产〔2010〕13号)


各市粮食局、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精神,结合我省粮食行业实际,现就做好全省粮食行业春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立即行动

  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全国性行动,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切实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要立足于春季储粮安全、清仓查库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一起抓,坚决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一抓到底、责任上一环不漏、指挥上一着不失,确保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万无一失。

  二、掌握重点,开展检查

  这次检查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监管,确保储粮化学药剂安全。要按照《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仓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药剂库存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物相符。熏蒸之前要做好应急预案,填写熏蒸报告经主管部门备案后,到指定的存药点领取药剂,单位负责人亲临现场指挥实施,防止发生事故。二是严密防范,确保清仓查库期间安全。清仓查库期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类粮食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巡查,严防和杜绝各种事故发生。企业要结合清仓查库自查工作认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严密各种防范措施。各级粮食部门在普查、复查阶段要强化安全生产巡查,坚决补全纠正,提高安全保险系数。清仓查库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做到每一项清查项目、每一个清查步骤、每一个清查部位都有安全保障。被查企业要备足配齐各种安全设备、器材,并做好应急预案,在查库现场安排安全员加强巡查。登高测量扦样要注意安全操作,对包装码垛清查时尤其要防范崩仓塌囤,防止人身伤亡。库区内严禁吸烟,杜绝火种,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取电用电和使用机械设备时要由专业人员按照规程操作。三是规范操作,确保库存粮食安全。春季气温回升,虫、霉、鼠、雀危害加剧,储粮安全受到影响。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提高粮情测控频度,实时掌握在库粮食状况,始终做到心中有数。对库存的高水分粮和危险虫粮要采取通风降温降湿、低温密闭等科学储粮措施及时处理,防止粮食发热、生芽、霉变等现象发生,杜绝坏粮事故发生。四是遵章守纪,确保交通安全。加强对驾驶人员管理,教育驾驶人员遵纪守法,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运行,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违章行车。库区搬运粮食等物资时,检查车辆性能是否完好,现场要设立安全员,加强车辆安全调度。五是严密防范,确保租赁企业及建筑施工安全。租赁单位、一线收纳库、建筑施工是这次检查重点。对办公、居住、店铺“三合一”租赁单位是否存在隐患、是否存在危房装粮,电线是否老化,粮库维修和物流建设施工用工是否规范,安全责任协议是否清晰等问题要逐一检查排队,切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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