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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粮油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市粮食局及其监测点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调控处联系,以便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方案,共同做好全省粮油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联系人:蔡连宏,电话(传真)025-58005229。

  附件:1、江苏省粮油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方案

  2、江苏省粮油市场价格监测点基本情况及用户名与密码表(略)

  3、价格监测预警系统使用说明(略)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江苏省粮油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方案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和规范全省粮油市场价格信息处理监测预警工作,保障价格信息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准确分析粮油供求形势和市场价格走势,发挥价格信息监测预警在粮油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确保全省粮食安全。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监测对象

  全省各地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油经营者或企业,以及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集贸市场、车站、港口和码头。

  二、统一监测内容

  价格类型:收购价、出库价、批发价、出厂价、零售价、到站价和到港价等7种价格类型。主要是监测全省各地区重要粮油品种的收购、出库、批发价格,以及各地米、面、油加工企业的出厂价格,大型连锁超市、集贸市场主要成品粮油的零售价格和各地粮油交易批发市场的主要原粮及成品粮油的批发价格。东北粳稻的到站、到港价格和东北粳米的出厂、批发、零售价格。

  1、收购价格。指粮食经营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粮食经纪人直接向种粮农民或者其他粮食生产者批量购买粮食而支付的价格。

  2、出库(厂)价格:粮食经营、加工企业批量出售粮食时交货价格,不含装车费用和包装费 用。

  3、批发价格:粮食批发市场内粮食批发商批量出售粮食的价格。

  4、零售价格:集市、农贸市场、超市粮食正常销售的价格。由于生产厂家不同,同一品种粮食的零售价格也不完全相同。

  5、火车(船)板价格:指将粮食运送到发运地(火车站或港口)列车或船只上的交货价格,含出库价格、短途运输和搬倒等费用,但不含包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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