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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10〕126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市公安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积极构建新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平安六盘水”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09〕1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87号)精神,以科学规范建设为重点,以突出应用效能为核心,以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为目标,把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纳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步伐,为建设“平安六盘水”、“和谐六盘水”提供坚实的社会治安保障。
  坚持“政府领导、公安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的总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实际情况,到2011年底,基本构建起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体系;基本完成全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单位的报警监控全面覆盖;完成市、县(特区、区)公安机关报警监控共享平台建设,以及市、县(特区、区)公安机关和有条件的派出所视频报警监控中心建设,在此基础上,实现省、市、县三级报警监控共享平台互联,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警种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的技战法研究和推广,创新警务工作机制,确保对社会治安情况的动态掌控和对违法犯罪目标的精确打击;有序推进社会化报警运营服务工作,加强对报警视频社会资源的管理,实现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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