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前端监控点8000个以上,报警点700个
1.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用1年时间进行系统建设,达到如下目标。
钟山区:形成较为完善的报警与监控网络,并实现较大程度的覆盖。在市中心城区以及汪家寨、大湾、大河、老鹰山、月照等乡(镇)安装监控点4000个以上(不含一期建设的440个,其中市中心城区3000个以上,汪家寨、大湾、大河、老鹰山、月照等乡(镇)1000个以上,城市出入卡口8个以上),监控点安装类型为一体化快球型3800个以上,室外型200个以上。同时,建成三级监控中心4个,并完成400个报警点的选点、建设。
水城县:建成二级监控中心和三台合一指挥系统,建设双水片区、双戛、发耳、玉舍等和水黄高等级公路出入口监控点1000个,建成三级监控中心4个,报警点80个。
六枝特区:将现在运行的80个监控点交由那克派出所和平寨派出所管理,新建二级监控中心和那克、营盘、六枝、郎岱、木岗、落别等监控点1000个,建成三级监控中心6个,报警点100个。
盘县:将建成运行的红果城区的监控系统交由红果派出所管理,新建二级监控中心和红果、城关、柏果、刘官、盘江、火铺、马依、淤泥、松河等和过境高速公路监控点2000个以上,建成三级监控中心9个,报警点120个。
2.前端监控点的建设范围。
(1)在国道、省道的省际交界处和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国道、省道的地际交界处、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主线收费站和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的县际交界处和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出入口,各县(特区、区)城区周围的主要通道上,建立治安卡口报警监控网。
(2)在全市主要道路、各县(特区、区)重点道路等重点路段建立道路交通监控系统。
(3)在公共复杂场所、治安复杂区域、各类专业市场、特种行业等重点部位建立报警监控网。
(4)在党政机关驻地,金融、医院、学校、电力、电信等重点单位周边,以及生产、销售、存放危险物品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重点单位报警监控网。
(二)基本完成全市公安机关报警监控共享平台建设
1.市公安局建成市级报警监控共享平台,各县(特区、区)公安机关建成县级报警监控共享平台,实现报警与监控系统视频、音频信息的调用、显示、存储、控制等功能。各级报警监控共享平台必须建立在公安机关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