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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3.深入开展视频信息资源在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应用。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信息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事故处理、交通疏导、非现场违法证据信息采集以及查控特定车辆等工作服务。要通过报警监控共享平台辅助警务督察部门监督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规范化,维护民警正当权益;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信息,为消防、警卫等相关工作提供支持。
  (六)建立健全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工作机制
  1.要建立健全涵盖系统运行、值守、处置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确保系统全天候正常有效运转。逐步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故障监控机制和系统日常维护机制、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岗位培训机制。
  2.建立健全日常检查机制,加强对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和各类技防工程、技防设施的检查,实现对辖区重点技防工程的年度检查制度,建立检查档案,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奖惩激励机制、效能评估机制等,推进系统应用的规范健康发展。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8月-11月)
  市、县(特区、区)要根据全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完成需求论证、任务书制定、立项审批、经费落实等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
  (二)实施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11月)
  市、县(特区、区)要做好具体设计、施工建设和项目管理。同时,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各项应用。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1年12月)
  根据省的统一安排,省对市、县(特区、区)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毓贤任第一组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徐立平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国彦,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王树利,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雷平任副组长;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盘县人民政府、水城县人民政府、钟山区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电信六盘水分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推动我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指导、督促、检查各级各相关部门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对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雷平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陈际生、李光绪担任,负责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与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会议记录、纪要印发及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并按市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信息。各县(特区、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与市领导小组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负责本地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应用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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