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要求
(一)填写南宁市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有关情况自查表(表一至表四);
(二)提供2008--2009年年度财务报表。
我市各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这项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严格认真地进行自查工作,如实主动提供检查所需的各种材料,不得瞒报、谎报、延报,在检查中发现价格政策执行好的单位,要给予正面宣传;对在检查工作中不予配合的单位和一些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乱收费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确保这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请各单位按时于2010年2月1日前将自查表和财务报表上报南宁市价格检查分局一科(南宁市新竹路21号),有关事项请联系:彭燕,电话:5853107 ,传真:5863623,电子邮箱:447110545@qq.com,QQ:447110545。
附件:自查表表一至表四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南宁市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有关情况自查表一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时间: 主管单位(章):
行业协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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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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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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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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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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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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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职能部门
合署办公
| □是 □否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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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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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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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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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独立财务
| □是 □否
| 是否独立账号
| □是 □否
| 是否专职财务人员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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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时进行
事业单位登记
| □是 □否
| 事业单位登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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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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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行业
协调管理职能
| □是 □否
| 主要行业
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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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员
| 单位会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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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会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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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政府部门
资金投入情况
| 其中:政府有偿投入 元
政府无偿投入 元
| 协会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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