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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我市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四、检查要求

  (一)填写南宁市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有关情况自查表(表一至表四);

  (二)提供2008--2009年年度财务报表。

  我市各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这项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严格认真地进行自查工作,如实主动提供检查所需的各种材料,不得瞒报、谎报、延报,在检查中发现价格政策执行好的单位,要给予正面宣传;对在检查工作中不予配合的单位和一些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乱收费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确保这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请各单位按时于2010年2月1日前将自查表和财务报表上报南宁市价格检查分局一科(南宁市新竹路21号),有关事项请联系:彭燕,电话:5853107 ,传真:5863623,电子邮箱:447110545@qq.com,QQ:447110545。

  附件:自查表表一至表四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南宁市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有关情况自查表一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时间:         主管单位(章):

行业协会名称

业务主管单位

挂靠单位

成立时间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是否与职能部门

合署办公

□是  □否

开户银行

账  号

办公地址

邮  编

是否独立财务

□是  □否

是否独立账号

□是  □否

是否专职财务人员

□是 □ 否

是否同时进行

事业单位登记

□是  □否

事业单位登记名称

事业编制数

是否有行业

协调管理职能

□是  □否

主要行业

管理职能

会  员

单位会员数量

个人会员数量

近2年政府部门

资金投入情况

其中:政府有偿投入    元

政府无偿投入    元

协会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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