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承担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工作,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七)承担全市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
(八)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九)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地震局设5个科(室);
(一)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人事劳资、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震灾防御科(执法监督科)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地震灾害预测、参与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和震后灾区重建规划的制定;负责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震应急队伍的组建、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负责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动参数区划的管理和重大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评估工作;负责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登记、验证、审核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并核准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指导城镇居民和农村房屋建设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地震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三)分析预报科
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出地震趋势分析预报意见;参与地震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地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地震应急平台及有关数据库建设;负责地震联防和资料共享工作。
(四)监测管理科
负责全市所有地震台站(点)的建设、技术改造及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地震速报、灾情速报、震情值班工作;负责地震编目工作;负责监测技术及相关的应用研究;负责流动监测工作;参与省内破坏性地震现场监测工作,拟订辖区地震台网优化方案;负责地震观测资料的检查、监督及评比等工作;
(五)台网信息中心
负责通讯网络系统建设、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及有关数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收集、上网有关地震监测资料和周边市县地震遥测台网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开展地震科技信息研究工作,及时提供有关国内外科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