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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苏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1.继续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坚决取缔露天粪坑和不卫生厕所。对已建成的卫生厕所加强管理,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和充分利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2.积极做好生态卫生户厕建设,推广生态湿地和集中式粪水处理技术。2010年,全市新增农村生态卫生户厕2200户(其中:张家港市500户,常熟市300户,太仓市500户,昆山市300户,吴江市300户,吴中区200户,相城区100户)。
  3.完善农村改厕档案建设和管理。实施改厕进度月报制度,做好改厕数据统计工作,建立卫生户厕电子户籍制度,动态掌握农村户厕分布情况,做到市级统计数据到村,县级统计数据到户。
  4.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要在不断巩固农村供水普及率的基础上,切实加快水源转换,扩大区域供水的覆盖面,同时,要按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对农村供水水质监测,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三、实施健康促进百千万工程,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实施健康促进百千万工程,组建健康行为指导讲师团。继续开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对照健康教育相关规划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评估,各地于9月底前将评估报告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也将对全市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2.加强控烟工作。贯彻落实《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开展第七届戒烟竞赛和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公共场所等创建活动。力争到年底全市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60%的医疗卫生机构建成无烟单位。
  3.开展“江苏省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推进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努力控制生产性有害因素对职业人群健康的损伤,积极探索工矿企业和农民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方法和模式,保护职业人群的健康。
  四、做好病媒生物防制,严防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1.认真贯彻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江苏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等文件规定,坚持群众运动与专业队伍、经常性与突击性、治标与治本、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季节变化和生物传播疾病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顺利通过省爱卫会对各地的病媒生物单项达标满五年的复查。
  2.探索和完善病媒生物防治运作保障机制。继续将环卫设施成蚊成蝇的消杀委托给市环卫处,病媒生物防治监督管理委托给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病媒生物防治监督检查力度;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全市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病媒生物的密度监测和相关的抗性测试,积累病媒生物防治技术资料;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并上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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