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科〔2010〕9号)
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和《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0-2015年)》(苏政办发〔2009〕133号)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推广工作。为保障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进一步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技术素质较高的推广人才队伍,是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促进秸秆有效利用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各级农机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秸秆机械化技术培训的基础性、关键性和先导性作用,切实增强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培训,提高广大农民应用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的自觉性和水平,为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明确目标,全面落实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的各项任务
(一)目标任务
围绕2010年计划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示范推广总体目标,立足各地实际情况,面向基层广大农民,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展开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培养师资队伍和技术明白人,普及应用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技术,着力增强秸秆还田机手的操作技能,增强农民自觉运用技术的意识,提高技术推广到位率。全省计划培训技术人员、机手和农民60000人次以上。要求每县培训各类人员不少于1000人次,台机培训平均不少于2人次。
(二)培训内容
重点围绕秸秆机械化还田主推技术进行培训,主要包括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与水稻机插秧集成技术;稻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和秋播技术;秸秆还田机具操作与使用维修技术;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与农艺结合技术;秸秆固化成型及其它综合利用技术等。
(三)培训方式
省、市、县分级、分层次开展培训。省级重点对各地的技术骨干进行师资培训;市级负责培训所辖县技术骨干;县级负责培训乡镇农机员、服务组织负责人、机手、大户等。培训工作做到“四个结合”:定期举办培训班与不定期技术指导相结合;课堂培训与现场操作相结合;专家授课与农民现身说法相结合;机具操作与配套农艺技术相结合。
(四)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