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个私监管中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
各直属局、分局:
为顺应新形势,及时转变监管理念,强化服务指导,帮助经营者增强依法经营意识,预防和减少无照经营等各类违法现象发生,各单位在加强巡查监管的同时,应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工作。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牢记“四个只有”要求,深化“三型工商”建设,围绕“三提高三降低”目标,充分利用行政指导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提升科学监管的能力、提升消费维权的本领,为促进苏州“三区三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个私监管条线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降低违法行为发生率;提高各类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置率,降低工商部门履职风险;提高工商部门包括行政指导在内的各种履职能力,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三、主要任务
(一)增强监管干部开展行政指导的意识和能力。
1. 努力增强监管干部开展行政指导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局要重视教育、引导、管理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采取切实措施,将上级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到工作中。要特别重视正面教育的普及作用,及时树立干部开展行政指导的自信心和使命感;要特别重视典型引路的示范作用,及时消除干部的畏难心理和惰性习惯;要特别重视表彰、奖励的鼓舞作用,及时鼓励干部自觉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2. 切实提高监管干部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能力水平。
各直属局、分局要按照《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行动计划》和苏州局《关于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认真落实《苏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指导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采取课堂教育、普及培训、实地演练等多种方式,帮助监管干部充分认识行政指导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要力争在短时间内,通过试点和探索,转变管理理念,建立起有效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使其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长期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