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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个私监管中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

  3. 着力营造重视行政指导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重视和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的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各界对行政指导工作的知晓度。各地可通过汇编资料、搭台设点、媒体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行政指导的重要意义和成效,努力为顺利推进行政指导工作营造内和外顺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开业前风险提示”开展行政提示工作。

  “开业前风险提示”是指工商部门在经营者选择经营行业或场所时适时进行提示和指导,帮助经营者增强依法经营意识,避免盲目决策和选址,从而降低或避免投资损失,预防和减少无照经营现象发生。

  1. 检查提示。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店面装修或有经营户撤出等情况的,可掌握经营户的变更动态,了解新经营户意向,必要时主动介入,提前当好新经营户的参谋。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服务,帮助新经营户从经营地点、经营项目、经营方式等方面进行分析,使经营者了解所选择从事的行业应具备的条件和所需办理的手续。

  2. 创业提示。可将从事餐饮、娱乐、洗浴、职业中介、网吧等行业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需要咨询的职能部门及联系方式等制作成宣传册或友情提示卡(参见附件),通过居委会和劳动局培训部门等免费发放给有志创业的下岗职工、居民群众以及外来求职创业人员,及时对咨询者提供信息服务和就业建议,指导和帮助他们自主创业,增强他们的依法经营意识,防止无照经营现象产生。

  3. 租赁提示。可对经营场所租赁行为进行双向提示指导。一方面,提示出租方(市场、商场等),若承租方有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出租方也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可帮助出租方分析其店面适合经营和不适合经营的行业,使其有选择地对外招租。另一方面,提示承租方从业条件、需办理的行政手续等,对租赁的店面提示是否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4. 销售提示。可对生产型、批发型市场主体进行提示指导,建议他们与合法的经营者进行交易,注意向销售商查看营业执照或复印件,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客户建议办理营业执照。

  5. 社区提示。基层工商分局(所)应加强与社区的联系,有条件的可建立社区工商联络站,以社区的公告栏、宣传栏等为载体,定期发布《工商提示》,宣传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利用社区管理人员熟悉社区情况的优势,协助工商部门预防、制止无照经营,协调解决经营者与居民产生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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