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建成后达到的目标必须注明项目实施后可能达到的具体目标,如节能**吨标准煤,节油**吨,节电**万千瓦时)
附件4: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确定原则和方法
一、节能量确定原则
1、项目节能量是指所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正常稳定运行后,用能系统的实际能源消耗量与改造前相同可比期能源消耗量相比较的降低量,无特殊约定比较期间为一年。
2、项目节能量只限于通过节能技术改造提高生产工序和设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的能源节约。而不包括扩大生产能力、调整产品结构等途径产生的节能效果。
3、项目的节能量等于项目范围内各产品(工序)的节能量之和。单个产品(工序)的节能量可通过计量监测直接获得,不能直接获得时,可以用产品单位产量能耗的变化来计算该项目的节能量。
4、项目除技术以外影响能源消耗因素应加以分析计算,并对节能量确定加以修正。这些因素如:原材料构成、产品种类与品种构成、产品产量、质量、气体变化、环境控制等因素的变化。
5、项目实际使用能源应以企业实际购入能源的测试数据为依据折算为标准煤,不能实测的可参考附表1中推荐的折标系数进行折算。
二、单个产品(工序)节能量计算方法
1、确定单个产品(工序)的范围
与此产品(工序)直接相关联的所有用能环节,即是单个产品(工序)节能量计算的边界。
2、确定第i个产品(工序)节能量计算的基准能耗E
i0
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前规定时间段内,第i个产品(工序)边界范围内的所有用能环节消耗的全部能源按规定方法折算为标准煤的总和。用E
i0表示。
3、确定节能技术改造前第i个产品(工序)产量P
i0
节能技改项目实施以前,规定时间段第i个产品(工序)边界范围内相关生产系统产出产品与服务。产量的确定采用仓库物流记录盘查、生产记录查阅等方法收集。全部产成品、半成品和在制品的均应依据国家统计局(行业)规定的产品产量统计计算方法,进行分类汇总。
4、计算改造前第i个产品(工序)单位产量能耗N
i0
按以下公式计算出改造前第i个产品(工序)单位产量能耗
N
i0=
5、确定节能技术改造后第i个产品(工序)的综合能耗E
i1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后规定时间段内,第i个产品(工序)边界范围内的所有用能环节消耗的全部能源按规定方法折算为标准没的综合。用E
i1表示。
6、确定节能技术改造后第i个产品(工序)产量
节能技改项目实施完成后,规定时间段第i个产品(工序)边界范围内相关生产系统产出产品与服务。产量的确定采用仓库物流记录盘查、生产记录查阅等方法收集。全部产成品、半成品和在制品的均应依据国家统计局(行业)规定的产品产量统计计算方法,进行分类汇总。
7、计算改造后第i个产品(工序)单位产量能耗N
i1
按以下公式计算出改造后第i个产品(工序)单位产量能耗。
N
i1=
8、第i个产品(工序)节能量△E
i
为剔除由扩能产生的节能量,将项目改造前后第i个产品(工序)单位产量能耗的差值与改造前产量的乘积,定义为第i个产品(工序)节能量△E
i
△E
i=(N
i0-N
i1)P
i0
三、计算项目节能量
1、估算能耗泄漏E
L
能耗泄漏是在项目范围内进行的节能活动对项目边界以外的影响。在项目节能量计算中应当包括能耗泄漏影响(扣减或增加)。
2、计算项目节能量△E
按以下公式计算出项目改造后节能量。
△E=△E
i-E
L
四、节能量监测方法
企业应建立与项目相适应的节能量监测体系、检测方法和计量统计的档案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建成后,可以持续性地获取所有必要数据,且相关的数据计量统计能够被核查。
其中监测方法应符合《GB/T 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的要求,监测设备应符合《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的要求。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 平均低位发热量 | 折标准煤系数 |
原煤 | 5000千卡/千克 | 0.7143千克标准煤/千克 |
洗精煤 | 6300千卡/千克 | 0.9000千克标准煤/千克 |
其他洗煤 | 0 | 0 |
洗中煤 | 2000千卡/千克 | 0.2857千克标准煤/千克 |
煤泥 | 2000-3000千卡/千克 | 0.2857-0.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
焦炭 | 6800千卡/千克 | 0.9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
原油 | 10000千卡/千克 | 1.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
燃料油 | 10000千卡/千克 | 1.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
汽油 | 10300千卡/千克 | 1.4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
煤油 | 10300千卡/千克 | 1.4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
柴油 | 10200千卡/千克 | 1.4571千克标准煤/千克 |
液化石油气 | 12000千卡/千克 | 1.7143千克标准煤/千克 |
炼厂干气 | 11000千卡/千克 | 1.5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
天然气 | 7700-9310千卡/立方米 | 1.1-1.3300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
焦炉煤气 | 4000-4300千卡/立方米 | 0.5714-0.614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
其他煤气 | 0 | 0 |
发生煤气 | 1250千卡/立方米 | 0.1786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
重油催化裂解煤气 | 4600千卡/立方米 | 0.657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
重油热裂解煤气 | 8500千卡/立方米 | 1.214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
焦碳制气 | 3900千卡/立方米 | 0.557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
压力气化煤气 | 3600千卡/立方米 | 0.514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
水煤气 | 2500千卡/立方米 | 0.357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
炼焦油 | 8000千卡/千克 | 1.1429千克标准煤/千克 |
粗苯 | 10000千卡/千克 | 1.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
热力(当量) | 0 | 0.03416千克标准煤/百万焦耳 |
电力(当量) | 0 | 0.1229千克标准煤/千瓦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