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滨政办发[2010]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滨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0年是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承前启后、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工作安排》围绕五项重点改革三年目标,提出了2010年度的16项主要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领导,加大资金投入,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五项重点改革扎实有序推进,取得明显实效。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滨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
2009年9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协调配合、精心实施,五项重点改革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进展。为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扎实推进改革,制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滨发〔2009〕21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滨政发〔2009〕73号)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惠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改革实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为全面完成三年既定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主要工作目标:
(1)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8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52万人、城镇居民31万人。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将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属地参保范围,基本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