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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二)不断完善科学决策机制。通过规范制度把调查研究与科学决策紧密结合起来,使调查研究成为决策的必要程序,贯穿于科学决策的全过程。在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确定前,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关注热点的重大问题,都要做到没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不决策,没有经过调查研究的不决策,没有经过充分咨询论证的不决策。同时,在决策方案实施后,注意开展追踪性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决策与实际的偏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三)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全市政府调研系统要加强沟通、协调,逐步形成上下联合、内外联动的调研工作新格局。一要加强全市政府系统调研网络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并通过开展联合调研、人员培训、外出考察等方式,加强沟通与协调,凝聚全市力量,提高调研水平。要加强调研机构协作网络建设,探索建立市政府调研室基层联系点制度,建立调查研究专家库,加强调研部门和其他研究机构的联系,形成调研组织网络。要加强各级调研部门内部资料交流,促进市、县(区)和市直调研部门的资料共享,提高调查研究的综合效能。二要发挥好“两个平台”作用。通过《决策参考》、《调研与综合》两个平台,让市政府及时掌握基层、部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为决策服务。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好这两个平台,深入挖掘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的鲜活经验,积极报送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共同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三要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各级政府调研部门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讲座等各种形式,加强交流,促进合作,推动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切实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善于从全局上判断形势,善于在复杂环境中分析问题,善于在实践中把握发展规律。要注重调研机构干部的培养,通过专题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等方式,不断提高调研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政府领导要关心调研部门工作,经常给他们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压担子,鼓励多出成果。市、县(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府调研室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调研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形成“重调研、强调研、大调研”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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