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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苏科成〔2010〕105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省厅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以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导向,加强项目组织,重点奖励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及前沿技术的重大科技成果,突出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成果,重大自主创新装备类成果,依托国家重点工程的科技成果,行业内有影响的集成创新成果,引进和培育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取得的创新成果,鼓励企业及产学研联合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二、申报范围
  1、应用类科技成果
  应用类科技成果必须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有重要创新,成果在省内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江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基础类研究成果
  基础类研究成果必须是在科学研究上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创性科研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应当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取得的成果,或者本市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
  2、凡在2009年度综合评审结果公示期间主动申请撤消奖励的成果须隔年申报。
  3、申报项目推荐之前应在本单位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简介等进行公示。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排序有争议的成果,在争议纠纷解决前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4、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保密科技成果,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材料需按省厅通知要求,根据申报类型,突出重要的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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