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快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现将《加快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加快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
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0〕1号)精神,切实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实现“新三最”为目标,以满足中小企业服务需求为宗旨,坚持公益性、公共性、综合性的原则,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整合优化企业服务资源,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公共服务平台,逐步丰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内容,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不断改善我市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环境。
二、建设目标
2010年内,全市各区(市)县都要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每个中心都要围绕重点服务领域,搭建至少1个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企业服务平台。
到2012年,形成以市级服务中心为龙头,区(市)县级服务中心为骨干,社会相关专业化服务组织为基础,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率的社会化专业服务。
三、建设要求
(一)中心定位。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的公益性服务机构,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助手、是本地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龙头、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小企业寻求服务的门户和窗口。
(二)中心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联系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优化配置服务资源,共同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服务工作;分类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资料库、专家库,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及时、有效服务;组织搭建中小企业需求与服务机构服务项目相对接的平台,开展企业间的交流与互动活动;开展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反映中小企业的呼声与建议,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完成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