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负责检查全市因公出访团组和人员在境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因公出访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对台工作的统一部署,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承办需请市领导会见重要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涉侨工作。
(八)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捐赠事项审核报批工作,并对华侨华人捐赠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九)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有关归侨侨眷政策;负责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回内地定居的安置工作,负责华侨华人在滨眷属的服务工作。
(十)管理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县区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事宜;协调全市对外友好协会的相关事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
(十一)负责对全市外事侨务干部和涉外涉侨人员进行对外政策、侨务工作政策和外事侨务工作纪律教育;负责事侨务干部业务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侨务宣传工作。
(十二)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
(十三)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滨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设5个职能科室。
(一)人事秘书科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开展外事侨务调研,掌握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外事侨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办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办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办理及信息调研、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办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办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市外事侨务干部和涉外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