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造林绿化科(挂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并组织检查验收;承担全市造林、营林质量监督与管理;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指导、协调跨县(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指导、监督古树名木、珍稀树木的保护和管理;拟订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开发与推广工作;承办重大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行业技术标准化建设;组织、指导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全市林业科技队伍建设;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资源和林政科
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评估,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木材检查站的规划、报批与管理;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承办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承担林业规划设计资质的认证管理工作;监督、协调林业行政执法;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林政管理队伍建设。
(四)计划财务科
组织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指导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和国有林业资产;监督全市林业基金的管理、使用;指导林业系统财务、统计工作;指导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五)林果产业科
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市花卉行业管理,指导全市花卉生产及名特优品种的引进、开发和利用;指导果品经营、加工及林产品开发利用;协调、指导荒滩、荒山综合开发;指导、协调各级林果协会、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发布林果业市场信息,并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指导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审查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导境外森林资源开发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六)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负责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承担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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